石家庄市社保局召开标准化实施动员会 全面实施标准化管理

发布时间:2017年07月26日
 

 

 
近日,石家庄市社保局召开标准化实施培训动员会,要求自2017年7月10日起,各处室要全面实施发布的324项标准,从此进入标准化管理新模式。7月3日,张俊立局长亲自主持召开了全局标准化实施动员会,并作了重要讲话。
张局长指出:社会保险标准化是2012年人社部推出的、旨在提升社保经办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。是由“经验型服务”向“标准化服务”的重要转变。这种转变的意义重大:一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。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,而标准化是均等化的基础,没有标准化,也就失去了服务评价的尺度。二是社保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。面对社会保险覆盖面迅速扩大,管理服务工作量急剧增加等诸多难题,只有通过搞标准化,才能大幅提高经办效率,降低管理成本,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服务需求;才能完成“记录一生、跟踪一生、保障一生、服务一生”的重任。三是提高社保经办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。社会保险标准化是在制度框架内实施的一项工作措施,可以有效保障以最短的路径、最快的时间、最便捷的方式,提供最有效的服务,并对经办管理情况进行评价,是优化流程的一个根本技术手段,是提高经办水平的有效保障。四是解决当前社保经办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。当前,社保经办操作层面的突出问题是:不同地区、不同人员落实同一政策的差异性很大。而标准化恰恰能够有效消除这一差异,最大限度保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的均等化。
张局长要求:一要增强标准化意识。标准规范是落实法规政策的载体,全体工作人员要树立按标准办事意识,用标准规范每项工作、每个环节、每个业务、每个操作。每一步都合规合矩,每一步都要留痕,每一步都要到位。要学会用明白纸、一次性告知书等服务方式。要平等待人,态度诚恳,做到受理、咨询一样热情,生人、熟人一样和气,干部、群众一样尊重,老幼不欺,热情服务。二要全面实施各项标准。要求每个岗位的工作人员,都要按照本岗位的要求,不折不扣地落实与本岗位相关的各项标准。这要作为全局的一项任务和纪律。要全面实施标准,不折不扣地执行标准,不允许在标准面前有所选择,更不允许在标准外另加条件、另定框框。三要树立标准化良好形象。进一步增强形象意识和品牌意识,营造井然有序 ,整齐划一,风清气正,热情服务的良好氛围。要作风正、纪律严、工作细、形象好,将形象意识和品牌意识有机结合起来,以良好的形象塑造群众满意的标准化品牌。四要继续抓好成功经验的总结固化工作。标准是按照“协商一致”原则,对日常工作中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先进经验加以总结固化的结果。这是一个去粗取精、去伪存真的过程,前段时期我们下大力梳理总结了我局1985年以来的上百项经验,总结固化成现在的98项规范。这很好,但是还不够,还要继续抓好评价改进工作。只有及时淘汰掉那些旧的、过时的、不符合实际的规则规范,新的、成功的经验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,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。五要为选人用人提供有力支撑。搞标准化的目的,在于改变过去那种“拍脑袋”和行政命令的无秩序管理状态,形成“以制度管人,以制度管事”、有利于人才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。搞标准化的关键在人。今后,不仅要在各个岗位和各项工作要搞标准化,在人才的发现、培养,人才的提拔、使用上也要实行标准化。用标准化选人,用标准化管理干部队伍,最终形成干部能上能下、人员能进能出,能够推进人员素质整体提高的良好用人机制。
最后,张局长强调:标准化是一把手工程,局长是标准化工作第一责任人,各位副局长是分管工作标准化第一责任人,各位处长是本处室标准化工作第一责任人。各位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,要亲自抓、严格抓、具体抓,精心组织,周密安排,抓好实施,做好督导,让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掌握所在岗位的标准,让每一项标准都落地生根、发挥应有的作用。同时,全面加强协调,以脚踏实地,敢为人先,严谨务实,追求卓越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业绩,树立起河北省首家国家级社会保险标准化试点单位的旗帜,打造群众“满意社保”这个服务品牌。
 

标准化处供稿